环氧抗静电地坪漆对闪点在300c以上的试样进行测定时,两只堪蜗底部之间的砂层厚度允许酌量减镕,但试验时必须仍能保持本标准规定的闪点测定升温速度。试样注入内增涡时,对于闪点在210以下的试样,波面装到距离增蜗口部边缘12mm处,对于闪点高于2100c的试样,液面装到距离口部边缘18mm处。试样向内增涡注入时,不应诚出,而且波面以上的坍涡壁不应沾有试样。
环氧抗静电地坪漆将装好的增涡乎稳地放置在支架上的铁环中。这套装置应放在随风和较暗的地点。将温度计垂直地固定在内堪涡的试祥中,温度汁水银球的位置必须放在内谢涡中央,并与堪涡底和试样波面成为大约相等的距离。装好的测定装置要用防护屏围着。闪点测定操作步骤用煤气灯或电炉加热外柑埔,使试样在开始加热后能迅逮地达到每分钟高2℃的升温速度。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℃时,升温速度控制为每分钟高4士10c。
环氧抗静电地坪漆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looc时,将点火器的火焰放到距离试样丧面10一14mm处,并沿着该处水平面的增祸内径作直线移动;从助蜗的一边移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为2-3秒钟。试样温度绍升高2七应重复一次点火试验。点火器的火焰长度,应预先调整成3-4mm。试样液面上方最初出现蓝色火焰时,立印从温度计读出温发作为闪点的测定结果。良试样蒸汽的闪火同点火器火焰的闪光不应混淆朗显,必须在试样升高z℃时继续点火证实.试样接触火焰立即着火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秒钟,此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燃点的测定结果。